蒋春宁律师,青岛重婚辩护律师,现就职于山东国宏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审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并受他人委托。忠诚至上,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姜春宁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尽职尽责重婚罪怎么取证深圳请私家侦探,为客户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果,为法制建设做出了贡献。维护法律,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重婚罪如何立案
一、重婚罪如何立案
重婚是公安机关负责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接到重婚报案后,认为需要追究的,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就检举、控告、检举、自首的材料,按照认定有犯罪事实需要追诉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归档;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侦查的,不予立案,并将不立案理由告知原告。人们。原告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二、重婚罪如何取证
确定重婚需要哪些证据后,可以选择性地收集重婚证据。
1、暗访和暗访他们的居住地和居住地
判断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和别人同居,所以同居的地方很重要。我们住在一起的地方可以有更远的婚姻调查取证。
2、与重婚者居住地周围的人保持良好的关系
判断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住;生活,这些都需要有人认可。谁是最容易认识的人?当然是离自己住的地方近,接触频繁的人!所以,这些人的话,绝对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证据。为了让他们说话,您必须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关系,否则您将很难从他们的嘴里得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3、报警并要求报警调查。
4、进入 婚姻 注册表检查 婚外情 方的 婚姻 状态。如有登记,可要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配合,取得重婚证据。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重婚是公安机关负责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接到重婚报案后,认为需要立案侦查的,将立案侦查。如需法律帮助,读者可前去咨询,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已婚丈夫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
已婚丈夫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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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3月,吴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相恋。同年12月,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之初,双方关系尚可,但1999年吴某生下女孩后,双方就经常为孩子争吵。 2000年9月,经过一场激烈的争吵,吴某一怒之下离家外出工作。 2002年重婚罪如何立案,已婚男子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与小刘相识后,双方产生了感情,同居。2003年3月,他们生下了一个儿子,名叫刘天。 2004年3月,吴某回到家乡,向张某提出离婚。张得知吴与人同居并生下孩子后,非常生气。 3月30日,他以吴某犯重婚罪起诉当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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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说法是,吴某与他人同居,并在没有婚姻合法丈夫张某的情况下生下孩子,构成事实。重婚的,应以重婚罪追究吴某的法律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吴婚姻存在期间虽与他人同居并育有子女,但未以夫妻名义同居,也未申请婚姻登记。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重婚罪,应依法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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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原因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要构成重婚罪,重婚行为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即:
一个已婚的人在婚姻关系期间与另一个人结婚,这种婚姻可以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合法登记结婚或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正式同居的事实婚姻;
一个没有配偶的人,知道另一个人有配偶并与他结婚。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如果妻子去别的地方和别人住在一起生了孩子,如果她和同居的人以夫妻的形式生活在正式的关系中,那就是事实婚姻,其行为构成重婚罪;如果她只和同居者住在一起。 ,如果不是夫妻关系,就是非法同居。虽然不道德,但不构成重婚罪。
本案中,吴先生与张先生为合法夫妻。虽然吴在婚姻存在期间与刘同居并生了一个孩子,但他并没有自称是夫妻关系,也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根据以上分析,只是非法同居,不构成重婚罪。构成要求。因此,吴某不能以重婚罪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