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人们常将第三者称为“情人”、“小米”、“情妇”等。第三者的表现形式基本上有三种:一种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另一种是不以夫妻名义,而是持续稳定地生活在一起的同居形式;三是以夫妻重婚形式同居的形式。

在这三种形式中,重婚属于刑事犯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而“与他人同居的配偶”只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这是法院提出离婚的法律情形,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赔偿。. 如果您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您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离婚是因通奸造成的,如果无过错方有充分证据,则对方必须承担过错责任,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分割更多的财产。婚姻没有通奸或婚外恋的法律概念。法律不禁止通奸,那是道德调整的范围。

重婚难认定为“夫妻名”取证

重婚要求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且必须具备外在特征:如以夫妻名义申请户口、购买和租赁住房、举办婚礼等,只要不以夫妻名义,不构成重婚。更具体地说,如果丈夫已经与第三方取得了结婚证,这是确凿的证据;如果他和第三者同住,介绍自己“夫妻”的身份,以夫妻的名义出差、聚会,那么邻居和亲戚的见证也可以很有效;如果男方和第三者有孩子,医院记录显示男方是父亲,那么这也是重要的证据,但如果记录只是基于女人的陈述,或者根本没有。与该男子没有任何联系,单独生孩子的证据似乎“弱”。

一位素人“女侦探”称,她花了四年时间在街上走来走去,上山下乡,终于知道丈夫有情妇,有了孩子。为了拍“嫖娼”和她们的“全家福”,她日夜背着相机好几个月,却始终一无所获,取证屡屡碰壁。为了维护业主的隐私,物业管理公司守口如瓶。邻居也不想插手自己的事,怕惹麻烦。现实生活中,由于取证的难度,重婚案件涉及自诉和当事人举证的成功率很低。

同居关系难以证明

当夫妻因一方“婚外情”离婚时,出于心理平衡,另一方必须设法获取对方“不忠”的证据,以获取心理安慰,实现权利最大化和 离婚 期间 的 财产 分割 和 利益 . 因此,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侦探组织和调查公司的各种名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抱着“抓奸取证”的心态,当事人会不惜一切代价做任何事。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苦苦取得的“证据”究竟有多大用处呢?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审理案件来看,即使有“床上强奸”的直接证据,也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精神损害赔偿支持。

我国《婚姻法》只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的配偶;家庭暴力; 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床上被人强奸”的照片只有一两张,只能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婚外性行为。很难证明他们长期稳定地生活在一起。“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因此法院不太可能支持精神补偿的要求。

律师提醒,婚外情的取证一直都很难。一方面必须出示婚外情的证据,另一方面不得侵犯他人包括第三方的隐私。权利,否则 取证 是不合法的。以下是一些 取证 提示:

你自己的 取证 可以被接受

如果你破门而入,举起相机或摄像机“咔嚓”一声,在自己家的床边拍下与第三方发生不正当关系的配偶,更有可能被对方接受。法庭。目前很多法官都使用这样的取证,他们会判决离婚深圳正规找人公司 重婚方式调查取证,并要求配偶对过错进行过错赔偿。由于被抓到自己家中的配偶与第三者有亲密关系,不存在私闯他人房屋的情况,不构成刑事责任。但是,如果你在自己的床上抓到了通奸者,不要表现得过于咄咄逼人,不要传播照片,也不要对第三方进行人身侮辱。相反,如果当事人张贴和分发照片,就有可能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名誉权。李律师表示,即使取证在自己家抓到奸夫,也不应该大力鼓励,因为取证双方情绪非常激动时,很容易引发恶性家庭案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闯私宅“抓奸”是违法的

如果您在他人(包括第三方)的住所或酒店收到取证收据,不仅获得的证据不会被法院接受,而且您可能会受到“侵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