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据调查的概念
证据调查是指与收集、审查、使用证据有关的各种调查活动的总称靠谱的商务调查-证据调查的原则是什么?,即司法人员、执法人员及其有关人员为查明、证明案件事实而进行的调查活动。
证据调查对象:侦查人员、检察官、法官、律师、仲裁员、纪律检察官、私人侦探。
二、证据调查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反对主观主义、肤浅主义、片面主义。
2、遵守合法性原则
3、节约成本原则
3.证据的分类;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检查记录、现场记录七类。延伸到涉税工作,税务案件证据按类型可分为:税务稽查底稿、询问笔录,以及取得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检查、现场笔录等。调查期间;根据税务案件证据的属性,可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衍生证据、口头证据和物证等。
1、书证和物证
它是物体或文字形式的物理证据。物证是指犯罪中使用或者与犯罪有关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及相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者痕迹,如犯罪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指文件或者其他书面材料。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信息,例如毒品犯罪分子之间的信件往来;腐败犯罪分子篡改的文件、账簿等。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主观性,仅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事实。物证必须妥善保存,以保持其原始形式。无法保持原件或者物证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存。
2. 证人证言
陈述是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人根据对案件的了解,向司法机关或者有关人员作出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有向司法机关作证的义务,即任何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其他人代替。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调查行政处罚案件时,“被调查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因此,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时,被调查人必须如实陈述其所了解的真实情况证据调查含义,不得作伪证。
三、当事人陈述
是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陈述和承认案件的真实情况。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因此,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时,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只有成立,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受害人陈述”是指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伤害的人向司法机关或者有关人员就案件受害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作出的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行为作出的供述或者口供,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或者承认自己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本人有犯罪行为,认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
4、视听资料
是指可以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计算机存储数据等。它是一种固定并保存的证据。它更可靠,更接近现实。但是,视听材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被视为证据。
5、评估意见
它是鉴定人运用其专业知识对案件专门问题进行的分析、识别和判断。这是一个独立的证据。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6. 现场笔录
是书证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现场实施行政处罚情况的记录。例如,交警对违反交通管理的驾驶员进行罚款,交警会开具罚款收据。又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反对工商行政管理的个体经营者进行处罚时佛山正规寻人公司,当场记录违法事实,并没收经营者违法物品的数量和质量。现场笔录应当有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现场笔录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行政诉讼法》将现场笔录规定为一种独立证据,防止诉讼中出现“事出有因,查不出真凭实据”的情况。
七、侦查实验记录检查、检查、鉴定,是指执法人员或者行政机关专门人员为了解案件事实,对事实发生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检查、检查的行为。比如查处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会对出版物印刷场所进行检查检查,对印刷的非法出版物或者印刷工具进行检查检查。应出具检验记录。检查记录是客观事实的反映,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8、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技术形成的文本、数字等,例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视听数据是以模拟信号形式存储在介质上的数据,如录像、录音等。